【本報訊】失婚婦人遭內地已婚男友來港索錢、虐打,更在兩人的四歲女兒面前遭強姦。事後婦人趁男友睡着,以利剪把他去勢,再用鐵鎚扑死他。陪審團昨裁定婦人謀殺罪不成立,但一致裁定誤殺罪成,高院法官接納長期患抑鬱的婦人因受男友挑釁下殺人,判她入獄七年。
官指死者行為邪惡
大律師求情時代表被告楊琪(41歲)對死者周輝(32歲)的家人表示歉疚,被告則在犯人欄內一直哭泣,判刑後準備離開時更一度腳軟,要由懲教人員攙扶。
法官表示認同死者曾以暴力對待被告的女兒,更在女兒面前強姦被告,行為非常邪惡且具挑釁性,是被告減輕罪責的因素。法官亦接納辯方專家證供指,被告長期受抑鬱所困,反應必有異於常人,但她畢竟奪去死者性命,要判監七年。
死者在內地音樂學院畢業,07年結婚,旋即於08年離婚。被告06年返內地學琴時認識被告,並跟他發展感情,在08年懷着女兒時,始發現死者已婚,死者卻突然失蹤,四年後再出現時向她討10萬元,及後再要100萬元,更威脅公開其裸照。
前年12月26日案發當天,死者向被告索取20萬元買車,又因女兒不肯叫爸爸而掌摑女兒,致女兒流鼻血,並將她扔落地。死者轉而將被告的頭撞向牆、按頭落馬桶和洗衣機,再在女兒面前強姦被告,又揚言要打死她兩母女。
被告其後將安眠藥混和入湯中供死者飲下,當她在執拾行李時遭死者出言恐嚇和侮辱,結果失控下用剪刀剪去死者的下體,再用鐵鎚扑死者的後腦,令他死亡,並將陽具拋落馬桶沖走。
案件編號:HCCC24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