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不忿被飛 加工女友裸照貼街招

台男不忿被飛 加工女友裸照貼街招

台灣高雄市一名林姓跆拳道高手,不滿經營道館的女友要求分手,憤而將偷拍女友的裸照,剪貼後與色情書刊女郎結合,再黏在跆拳道館的招生海報上,張貼在道館附近的電線桿、國小外牆上,最高法院昨日依妨害秘密罪判他有期徒刑4年2個月定讞。

判決指出,林男與被害人原為男女朋友,並在女友經營的道館擔任助理教練,2010年交往期間,2人到汽車旅館投宿,林乘女友酒醉沈睡,以手機拍攝被害人全身或半身裸照約6、7張。

2011年5月,女友要求分手,林男心有不甘,將偷拍的裸照,與女友的生活照、大頭照,及平時收藏的色情畫刊女郎圖片,剪輯黏貼在跆拳道館的宣傳海報上,並影印10餘張後,張貼在女友工作、住家附近的電線桿,及活動中心柱子、國小外牆上,後來被女友兒子看到,回家告訴母親,向警方提出告訴。

判決指出,林男行為不僅危害被害人私隱,甚至將不雅海報張貼在國小外牆上,流傳社會公眾,嚴重破壞社會善良風俗,對被害心身心造成極大痛苦與折磨,且案後坦承部分犯行,一再狡辯,企圖合理化自己行為,二審撤銷一審判決的2年2月,改判他4年2月的重刑無誤,駁回林男上訴。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