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政改諮詢,從「政改福祿壽」開始的「有商有量」,到近期中共、港共表明對公民提名、政黨提名已無用多談。中共給香港的普選只是讓市民選擇傀儡或是戲子,從來都是中共的執意。只是「做戲做全套」才有這套鬧劇上演。由此可以肯定,中共已將2017普選行政長官判了死刑,甚至回望05年釋法至今,更可絕對肯定中共管治之下香港沒可能落實真正的民主政制。中共的態度已明確,而近期的攻勢轉趨急迫,「和平佔中」的進度在客觀上已不能應付。即使提前佔中,警隊、甚至解放軍勢必武力解決。即是話政改已無討論空間,如今就只有與中共對着幹才有可能扭轉局面,各方應立即採取多手準備去應付中共的橫蠻。但上街抗爭的「武鬥」以外,可看看「文鬥」的方法。
中共一直的言論,常強調「要符合《基本法》所訂的框架」、「根據《基本法》要求」,但筆者過去最少兩次以《基本法》條文去駁斥中共的立場:(一)第8條所訂明「沿用普通法制度」,第45條的「提名委員會」確實存在,但並沒有訂明人數,即可理解為無上限;(二)45條的「提名委員會」要有「廣泛」代表性,客觀理解就是人數越多就是了。公民提名就是約350萬選民,肯定沒有其他的方案更廣泛(要留意「政黨提名」是難以透過詮釋《基本法》條文轉化成為「提名委員會」)。將之合併理解,把登記選民納入提名委員會,絕對符合《基本法》。
既然中共不斷強調政改要符合《基本法》要求,市民大可「打着紅旗反紅旗」──將篩選的打算說成中共「拒絕執行《基本法》和聯合聲明」;再把05年釋法取消07/08雙普選是不符合158條「釋法啟動權」的要求,將之定性為「違反《基本法》」;甚至是藉97前英國傳媒鮮有評論香港事務,來評定中共喉舌經常對香港的事情說三道四,上綱上線指中共屢次違反22條「中央及和級省市不得干預香港內部自治事務」,然後就分別向聯合國和英國提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不遵守履行《中英聯合聲明》」要求聯合國宣佈聯合聲明失效、英國以締約國身份介入。
至於「勾結外國勢力」的扣帽子問題,反正過去不少對抗政府事件都被扣上,那就不如真的去「勾結」好了。參照近期烏克蘭人民要求《布達佩斯安全保障備忘錄》簽署國的美、英介入抗衡俄羅斯入侵,以《中英聯合聲明》是更高層次的國際文件,足證這個行動構想是絕對合理。況且,現實上香港的能力對比中共只是螳臂擋車;歷史上中共也是借助蘇聯才能從國民黨手上奪權,「剃人頭者人亦剃其頭」之餘,中共有錯在先,還可指摘港人甚麼!市民還是起來行動吧。
林鴻達
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