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稿,是所有專欄作家的惡夢。抽的人可以用「莫須有」,行使編輯的絕對權利,不發一言;也可以編一大堆理由,改少少啦好似唔係幾好喎……我寧願對方少說話。反正說的都是廢話,抽稿等於變了心的人要和你分手,還有甚麼可談?
這個星期,有一單《信報》抽稿的風波,專欄作家陳嘉銘因為寫了一篇《玩完香港.香港玩完》的文章,批評了李嘉誠,結果編輯要求作者改寫。
這篇文章,我前後看完十次,結論是:我肯定係報紙自作多情諗多咗。
原因很簡單,《南方都市報》的訪問,有這麼一句:「碼頭工潮中工人們把他畫成奸商和魔鬼,李嘉誠還開玩笑:把我的頭畫得還是笑的」。
魔鬼面具,如此尖銳刻薄的比喻,李嘉誠也是一笑置之。
還有,當年張子強要勒索李嘉誠,他竟然耐心的勸對方要遠走高飛。李嘉誠是連「魔鬼面具」以及「勒索綁架」的大事都能處之泰然,那會懼怕區區一篇文字?你地睇小誠哥乎?
編輯枉作小人,報紙猜度上意,以為幫誠哥清除障礙,結果反而製造麻煩,是為愚蠢。
兩個標貼永遠最有吸引力:「暢銷書」以及「禁書」。被抽掉的稿,反而更能引起大眾好奇心。
網絡時代,抽稿無意義,作者轉頭便把稿件上載,流通量廣,誠哥多得你唔少。
我寫稿只遇過一次「意外」,剛巧也是在《信報》。那時剛發生警方「黑影論」事件,我自然也加入討論,結果便收到編輯來電,說希望不要再寫這個題目,原因是,已經好多人講呢個題目,咁樣對警方唔太公平喎。
輕舟已過,回首看來,多一篇稿少一篇稿,不會改變事情的黑白,但傳媒機構的自我審查,卻把自己變成了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