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持雙程證來港的內地酒廊歌手,自小瘋狂迷戀青梅竹馬的女友人,惟對方感情關係複雜,曾一腳踏三船,兩人最終結成夫婦。他聲稱因妻子提出離婚,一時衝動錯手扼斃她。陪審團前天裁定他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成。法官昨天強調即使妻子提出離婚,亦不可作為殺人的藉口,但考慮他事後主動報警投案等,判他監禁八年。
陪審團信被告無心殺人
暫委法官韋毅志指,被告梁廣亮(30歲)在死者趙健玲(30歲)生前,曾兩度對她使用暴力。惟認為由七名男士組成的陪審團判他謀殺罪不成立,很大程度是相信被告當天無心殺人,考慮他欲承認誤殺罪,他當天目睹妻子屍體被搬離現場時亦表現痛苦,認為判囚八年已符合司法公義。
前年8月3日,被告在銅鑼灣京士頓大廈住所殺妻後自行報警。他於警方錄影會面中,指妻子愛打麻雀,為人非常爛賭兼不肯工作,更經常到大陸會情夫。事發時妻子堅持離婚,又取刀指嚇他稱要跟情夫一起生活,他才一時衝動,錯手殺人。
據死者胞姊供稱,死者在開平長大,2004年跟一名港人結婚,但同時與被告同居。死者及後取得單程證來港,於2011年離婚後三個月便跟被告結婚。
案件編號:HCCC1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