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去年4月檢討票價可加可減機制,加入利潤分紅及延誤罰款條款後,港鐵首按新機制回水給乘客,金額約1.525億元,當中利潤分紅佔1.25億元,餘額2,750萬元為去年事故的罰款,將透過「即日第二程車費九折」方式回贈。立法會議員斥優惠是小恩小惠,罰則也對乘客不公道。
記者:孔雪茵 吳永強
按新票價調整機制計算,港鐵核心盈利(包括車務、租金及物業銷售稅後利潤,惟不包括會計項目,例如投資物業重估計盈虧)超過50億元便要分紅回贈乘客,2013年核心盈利86億元,合乎盈利81億至90億元分紅1.25億元的條件;分紅以核心盈利130億元為上限,港鐵最多分紅2.5億元。
罰款方面,港鐵服務若在被視為能夠控制的情況下發生事故,並因為引致服務延誤超過30分鐘,在新票價機制下亦要「回贈」。罰款分五級,由第一級延誤31分鐘或以上罰100萬元,至延誤八小時或以上最高罰1,500萬元。去年5月天水圍輕鐵出軌不但令77人受傷,並停駛近16小時,超過罰款上限。對於今年港鐵先後發生多次事故,包括上月東鐵綫在四小時發生兩宗電纜事故,港鐵管理層表示,今年要罰款多少,有待年底埋單計數,現階段不評論。
罰則欠改革誘因
立法會議員鄧家彪指港鐵撥出1.25億元利潤作優惠,是小恩小惠;而現行罰則下,若港鐵服務延誤半小時以上,需每半小時罰100萬元,他斥港鐵算到盡,因港鐵只計算出事列車由暫停行駛到恢復行駛的時間,而非乘客人流回復正常時間,對乘客不公道。在此罰則機制下,缺嚴厲改革誘因,促檢討高層分紅方式。他指港鐵是公用事業,年賺過百億,應善用利潤回饋。除因新票價機制而要回贈外,港鐵商務總監楊美珍稱每年斥約20億元推優惠,正研究推出「早晨優惠」。另港鐵今年第二季將推「港鐵都會票」,價值400元車票可於30天內乘搭指定市區範圍40次。港鐵去年推出「全月通加強版」,除原有優惠外,連接全月通覆蓋範圍外的本地車程,額外七五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