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癮君子聲稱為了戒毒而來港到美沙酮中心求助,卻因為財困,持針筒到鳳樓打劫,更訛稱身患愛滋病,在鳳姐反抗時以針筒拮她手臂。鳳姐被劫去手機和現金,幸好化驗證實沒有受到感染。高院法官昨天斥癮君子的行為殘忍之極,必須予以阻嚇,重判他監禁八年。
記者:梁偉強
被告張偉(35歲)已婚,育有一對兒子。他在2005年起吸食海洛英,2009年一度成功戒毒,惟翌年故態復萌。被告在案發時無業,早前承認一項打劫罪。
案發於去年3月23日晚,被告到荃灣川龍街光顧一名46歲鳳姐,入屋後便坐在梳化上吸煙,讓鳳姐幫他按摩,其間從袋取出一支疑裝有血液的針筒,聲稱打劫和身患愛滋。他將鳳姐拖入房,要她將錢交出來。鳳姐雖然嘗試逃走,但是遭被告逮住,糾纏間鳳姐遭一針拮在左前臂上。
逃走糾纏遭拮臂
鳳姐為免再遭傷害,將790元和一部價值6,000元的手機交予被告,然後衝出屋外叫救命,被告趁機逃去。鳳姐送院檢查,發現頸項有紅印,手臂有針孔。她經治療後出院,後來證實沒有受愛滋病毒感染。
被告於翌日在川龍街被捕,警方在其身上找到事主的手機和960元。他向警方承認犯案,聲稱案發前身在公園,發現針筒,因沒有錢而決定打劫該名他前年曾光顧的鳳姐,事後已將針筒丟掉。他又指,因鳳姐搶他的針筒,他才意外拮中她。
官判被告囚八年
辯方大律師蘇國強昨天為被告求情稱,被告今次來港,是到荃灣的美沙酮中心戒毒,但因為經濟拮据,一時貪心犯案,已感後悔。辯方指,被告從來不是愛滋病帶菌者。
法官包鍾倩薇認為本案極之嚴重,被告不但以針筒恐嚇事主,聲稱身患愛滋,令她以為針筒內有感染了愛滋病毒的血液,更以針筒拮她手臂,雖然化驗呈陰性,但等候化驗結果期間,鳳姐肯定飽受痛苦焦慮煎熬,終判被告囚八年。
案件編號:HCCC55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