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抬走區議員 梁盲撐「依法辦事」監警會質疑執法依據

警抬走區議員 梁盲撐「依法辦事」
監警會質疑執法依據

【本報訊】中西區區議會一小組早前閉門審議推廣《基本法》的宣傳撥款時,接報到場的警員竟將民主黨民選區議員許智峯抬走,惹起公憤。特首梁振英昨仍力撐警方是「依法辦事」,許智峯對梁的言論感氣憤,表明將循民事方向起訴警方,而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亦指出,警方以保障社會安寧為由執法,地點需要是公眾地方;警察投訴科已接到一宗投訴。
記者:呂浩然

早前警務處處長曾偉雄以「維持社會安寧」為藉口,死撐抬走民選區議員合法,已遭法律界狂轟,梁振英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被問到,警方抬走區議員的做法是否濫權時,仍堅持「警方一直依法辦事」。

梁振英

許智峯擬告警方侵犯人身

事件主角許智許智峯對梁的說法「感到好氣憤」,強調「公道自在人心,如果呢個時候,梁振英同曾偉雄都為警方定調,指警方無做錯,咁即係同全港市民為敵」,擔心將來「任何建制派唔鍾意聽的意見,都被視為破壞社會安寧,將對議會制度造成好大衝擊同侮辱」。許強調自己並無「破壞社會安寧」,亦有影片為證,現已徵詢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及大律師譚俊傑法律意見,稍後會循民事起訴警方侵犯人身,及司法覆核李志恒閉門會議決定。
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昨接受電台訪問時,亦對警方提出執法理據有不同意見。朱認為在普通法下,警方為保障社會安寧而採取執法行動,地點需要是公眾地方。至於當日李志恒驅趕記者後,會議以閉門形式進行,會議室是否屬私人地方,有關法例不再適用時,朱指若在私人地方遭恐嚇,應用其他法例處理。朱又認為由於事件不涉及暴力,警方能否介入,要視乎多項因素,例如是否屬公眾活動或事件有否刑事成份等。
他又透露,有監警會委員已表示關注事件,主動向警察投訴科了解,而據朱了解,警察投訴科目前已收到一宗有關的投訴。
監警會委員梁繼昌也同意,今次事件包括兩個問題,一方面是港府和警方都未解釋警方有何法理依據在區議會執法,其次是若區議會屬公眾地方,則區議會又何以要閉門會議,又指在《監警會條例》下,監警會可就警方的執法行動向警務處長提建議,惟現時警察投訴科已收到投訴,故要先待投訴科處理完再跟進。

中西區議會日前舉行閉門會議期間,大批警員接報到場,其後抬走議員許智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