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電視有意透過流動電視技術於今年7月開台,但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上,有議員提出,若廣播超過了「5,000個指明處所組成的觀眾接收」,就需要持有免費電視牌照。通訊事務總監利敏貞表示,已跟港視接觸,指出相關的限制。
倘超過需領電視牌
議員謝偉俊在會議上指出,若廣播超出5,000個指明處所組成的觀眾接收,有關廣播單位就需要持有免費電視牌。他關注到,港視開台之後,是否會受到有關的法例規限。
利敏貞表示,已就有關問題聯絡港視,並向他們指出相關的法例限制;也有提醒港視,若有超過5,000個接收點,或會變相需要領有免費電視牌照,但有關接觸詳情現不便透露。
此外,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延長開設香港電台副廣播處長(發展)一職五年,由今年5月起至2019年5月。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何淑兒表示,未來幾年港台需要就興建新大樓與建築署檢討工程的推行模式,爭取項目盡快上馬,亦要統籌建設輔助發射站等事宜,因此有必要延長職位。
她說由於職位涉及統籌甚至有討價還價的工夫,認為由政務主任職系人員出任會較為合適。
港台擬建22個數碼地面電視輔助發射站,以擴大其數碼地面電視服務網絡覆蓋範圍,由本港人口75%提升至約99%,工程計劃預計為期約四年,建設費用約6,4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