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
案中女被告涉殺死男友後,聲稱無心犯案,辯方會以被告受挑釁及她有抑鬱症為由作辯護。而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曾訴說,男友認識她後多次向她索款,她先後借過十多萬元給對方,但男友卻沒給過她一分錢,即使表示送戒指給她,也會說沒帶錢,要她墊支。
據證人供辭及被告楊琪向警方稱,被告至少經歷三段感情。她結過兩次婚,與其中一名前夫育有現年13歲的兒子。被告獲前夫申請來港定居,但05年離婚。
被死者妻打至入院
06年10月,被告在內地學琴而認識死者周輝,翌年成為戀人。死者自此以不同藉口向被告索款,包括開琴行及母親患病,被告先後共給死者13萬元。但死者沒給過被告一分錢,被告要求結婚,死者即推說要等母親康復,然後便失蹤一段時間。
08年上旬,被告懷孕7至8個月,腹大便便往找死者,死者卻叫她墮胎,而死者的妻子則動手打被告,令被告要入院留醫。死者的家人亦曾惡意批評被告「做雞」。
案發前兩天,死者持雙程證來港,說送戒指予被告,但說「帶唔夠錢,你自己買住先」。結果被告自行付款。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