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涉嫌洗黑錢7.2億元、被法庭重判入獄六年的商人楊家誠,前晚由囚車押送至荔枝角收押所還押一夜後,昨晨由囚車正式押往高度設防的赤柱監獄服刑。楊兩度登上不同囚車,與其他11名囚犯一起被押送赤柱。消息稱,楊將被囚於獨立囚室,與陳振聰為鄰。
昨晨9時前,已有大批攝影記者佔據荔枝角收押所對開高處山坡,各持長鏡頭對準囚倉通道,拍攝楊步上囚車過程。早上10時,一輛囚車駛至,穿啡色囚衣的楊家誠獲優待,由懲教署職員押解先行登車等候,直至10多分鐘後,另一輛赤柱監獄的囚車駛至,楊在數名懲教署職員簇擁下轉車,當時楊落車後低着頭及雙手拿着載有其財物的透明膠袋,俗稱「包頭」,急步繞過車頭登上往赤柱囚車,雙手沒有扣上手銬。
其後囚車駛前至囚室出入口,約11名同穿啡色囚衣及拿着「包頭」男犯,列隊步出登車,囚車直驅赤柱監獄。據悉楊會被囚禁於獨立囚室,其獨立倉與早前被判入獄的陳振聰囚室,只有數室之隔。
赤柱監獄服刑接受「通櫃」
楊家誠在荔枝角收押所還押單人房過了一夜。按程序懲教署人員會為他辦理打指模核實身份手續,然後將其身上財物,俗稱「包頭」,交懲教署看管;之後會換上囚衣在收押所內醫院進行「電子通櫃」(X光機檢查直腸)確保肛門沒有藏毒。
昨日楊轉往赤柱監獄服刑,按一般程序,楊除了不用再打指模核實身份外,懲教署職員會再為他「通櫃」及檢查「包頭」,確保沒有違禁品,並分配一個囚犯號碼給他。
54歲的楊家誠,2009年以10億元收購當時的英超球會伯明翰(現為英冠)成為首名英超華人班主而廣為人識。警方庭上稱於2008年接獲一封匿名投訴信,指控楊家誠涉嫌洗黑錢,調查後在2011年將楊拘捕。前日法庭指楊由2001至2007年用五個香港銀行戶口洗黑錢7.2億元,法官游德康裁定楊五項洗黑錢罪成,重判他入獄六年;洗黑錢在區域法院的最高刑罰為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