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反對派領袖、前總理安華(Anwar Ibrahim)2008年被控雞姦助手,前年脫罪後檢方上訴,法院昨日(周五)裁定檢方得直,判安華入獄五年,但准他保釋等候進一步上訴。
上訴法院法官批評,之前下級法院的法官「錯誤判斷」了證據,故此裁定檢方上訴得直。此判決一出,庭內大批安華支持者即時不滿大鬧,他的妻子和三名女兒傷心落淚。安華已決定向聯邦法庭上訴,但無論最終能否推翻判決,他都肯定無法參加本月23日的雪蘭莪州議會補選。若聯邦法庭最終維持原判,他要入獄五年,更不能參與下屆大選。
66歲的安華1998年已因另一宗雞姦罪坐牢六年,出獄後再從政聲望更隆,他指當局忌憚他因此一再抹黑他。人權組織亦批評馬來西亞當局是對安華政治檢控。
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