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收購球會伯明翰而成為首名英超華人班主的楊家誠,昨因洗黑錢逾7.2億元被重判入獄六年。法官斥楊家誠在證人台作供時講大話,故意誤導法庭涉案黑錢的真正性質,涉案金額龐大且涉及跨境元素,相信楊是唯一知道涉案資金真正來源的人。
記者:樊素心
09年用10億港元收購當時的英超球會伯明翰(現為英冠)的楊家誠剛於上周度過54歲生日,在周一被定罪後還柙至昨天判刑,昨出庭時顯得憔悴,不時輕按太陽穴及打呵欠。他聞判後表現冷靜,離庭前向親友揮手道別。據悉,楊昨晚被押回荔枝角收押所,稍後會被轉往赤柱的獨立囚室服刑,其獨立倉與陳振聰之囚室只有數室之隔。
法官:與詹培忠交易「可疑」
楊家誠被裁定罪成的五項洗黑錢罪,指他由2001至2007年用五個香港銀行戶口洗黑錢。區院最高判刑權限為七年。法官游德康形容楊在一段長時間內清洗大量不明來歷的犯罪得益,惟他作供時對資金來源仍講大話,法庭在審訊尾聲對涉案黑錢仍所知甚少,法官直言:「至目前為止,我相信楊仍是唯一知道涉案資金真正來源的人。」
法官稱涉案投資和股票金額看似清白,但證供卻指該款項與江湖人物張治太和澳門賭場貴賓廳老闆連卓峰有關,若非楊與澳門賭場聯繫和對股票交易有認識,不可能做到如此大規模和持續多年的洗黑錢。案件另牽涉前立會議員詹培忠,詹與楊曾透過澳門賭場的戶口買賣詹培忠兒子公司股票,法官曾形容該交易「可疑」。
辯方求情指控方計算黑錢的總數時將部份金錢重複入賬,致金額高達7.2億元,扣除被多算的金額後數字由7.2億減至約4.49億元,根據案例刑期應為4年至4年半,但法官指該金額仍屬巨大。法官重申,維持本港銀行體系廉潔對保持本港金融中心的地位尤其重要,必須重判濫用制度洗黑錢的犯人。
辯方求情時呈上數封求情信,在英國讀大學,現為伯明翰球會董事的長子楊梓驄(20歲)在信中讚揚父親有愛心和負責任。他昨稱數天前曾往收押所探望父親,父親說「心情ok,唔使擔心」。富商程萬琦的求情信提及楊透過伯明翰慈善基金,向內地殘疾人慈善團體捐款五千萬元人民幣。但有傳媒早前指該團體曾收過楊數百萬元。辯方續指出身寒微的楊由一無所有變成富豪,現很可能再失去所有,他除了04年因未有披露股權而涉及傳票控罪,並無案底,曾捐4,500萬元做慈善。楊的父親楊松前年於內地去世,楊因被禁離境而無法出席喪禮。
案件編號:DCCC86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