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保安局前局長、港區人大代表李少光指,長遠而言要考慮讓本港青年參加解放軍、並且要為《基本法》23條立法,表明提出這些意見「被人鬧吓都冇所謂」,自言出任保安局局長時未能為23條立法,感到十分遺憾。
未能為23條立法稱遺憾
正在北京開兩會的李少光稱,他擔任保安局局長期間,有年輕人問他為何不能參加解放軍,令他覺得「呢樣嘢長遠嚟講都要考慮,即係被人鬧吓都冇所謂,只要你講你心裏面想講嘅說話就得㗎喇」,他又否認此舉是向中央獻媚,不過他稱無計劃就此向人大提案。
此外,李認為本港警隊警覺性雖高,恐怖分子不會襲擊香港,但基於現時國際及國內形勢,香港仍然需就23條立法,而立法時機需要由港府把握,最好時機是和平的時候,讓各界平心靜氣商討,在國家有戰爭時才匆忙立法並不理想。
對於有意見覺得應該在香港有普選後才立法,李少光表示不認同,覺得不合邏輯,因為國家安全在任何時候都有需要,他覺得23條立法是憲制上的責任,形容自己任保安局局長,最遺憾是未能為23條立法。
李少光又提及和平佔中,指即使政改方案獲得通過都會發生,因為部份激進人士依然會感到不滿,呼籲這些人行使基本權利時要守法,但他未有預測佔中的規模會如何,只稱毫不懷疑警方處理大型活動的能力,不需要動用駐港解放軍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