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巴基斯坦籍青年屢次考車牌筆試「肥佬」,沮喪之下向同鄉友人求助「請槍」。友人代考下「一Take及格」,惟領取及格證明時,因須出示青年的身份證被職員發現外貌不符而事敗。兩人昨在觀塘裁判法院,分別承認使用他人身份證罪及將身份證轉讓他人罪,獲准保釋至5月19日判刑。
沒取任何報酬
「屢戰屢敗」的次被告Ali Umar(21歲,圖左)報稱無業;「槍手」首被告李華秋(20歲,圖右)則是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一年級生。李被捕後表示在事件中沒有收取任何報酬,純粹想幫朋友。辯方昨透露兩名被告份屬好友,犯案出於愚蠢。
事發去年12月24日早上,兩名被告同往長沙灣政府合署的運輸署,Ali將身份證及學車牌交給李應考筆試。李通過考試後領取及格證明時,運輸署職員發現李跟身份證上的相片外貌不符,李亦未能出示進一步身份證明,職員終報警。兩天後,Ali到深水埗警署自首,警誡下他承認主動要求李助他通過考試。
案件編號:KTCC117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