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位於紅磡漆咸道北的華懋紅磡商業中心,前年被揭發經營無牌賓館。華懋旗下公司以業主身份指,大廈租客違反租約,要求收回物業及索償。華懋昨天要求高院作出簡易裁決,惟租客指業主根本知道該處經營賓館,法官押後裁決。記者發現該中心仍接受租住服務。
記者:戴國輝 黃幗慧
記者昨天到華懋紅磡商業中心,大廈門口僅標明「Beauty H」,直至進入電梯大堂才發現貼有「華懋商業中心」的告示,樓高13層,每層間成12間房。該處現仍繼續接受租住服務,原先是日租方式,現改為月租,租金介乎5,000至6,000元。租客與管理公司簽訂租約後獲發智能卡,以供租客出入大廈。
大部份住客為理大生
每層樓至少安裝三部閉路電視,能錄影住客進出大廈的情況。每間房面積約百多呎,雖然有獨立廁所,但房間設備簡陋,僅有床褥,住客須自備枕頭及床單,沒有衣櫃,亦不准明火煮食。與同區動輒收過千元房租的酒店比較,房租較便宜,全盛時期差不多天天爆滿,現時僅有一半入住量,大部份是理大學生。
部分已出租的房間貼上「請勿打擾」或「已出租」字條,或甚至有狗吠聲從房間傳出。一名理大一年級女生表示與他人合租一個房間,她已租住半年,知悉上址是商業中心,但不擔心華懋會收樓而須提早遷出。
原告輝翔置業在2011年,與被告潤福(香港)實業簽署四年租約,將華懋商業中心租予被告。惟去年有傳媒揭發物業疑經營無牌賓館,將改裝的房間租予旅客和學生。原告在入稟狀指,發現大廈多處在裝修,甚至有違規建築,後來派私家偵探接觸租住單位的內地學生及扮租客搜證。惟被告昨天指,原告一直知悉被告在大廈經營賓館。
案件編號:HCA85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