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持雙程證來港的內地酒廊歌手涉扼頸殺妻案,昨天在高院續審。控方播放被告與警方的錄影會面,被告稱希望妻子不再爛賭、到男人家過夜,妻子卻堅持離婚,又拿刀指嚇他,要跟情夫一起生活,結果他一時衝動,錯手殺人。
指妻爛賭 有暴力傾向
被告梁廣亮(30歲)否認2012年8月3日,在銅鑼灣京士頓大廈謀殺妻子趙健玲(30歲)。被告對警方說,他與死者均有暴力傾向,吵架時死者會用硬物傷人,會「起手起腳」,說話也非常絕情。死者好打麻雀,非常爛賭,不肯工作,又經常上大陸會情夫。
案發當天,他替死者按摩,死者提出離婚,又拿生果刀指嚇他,「我要同你離婚,同嗰個男人生活」,叫他不要糾纏不休。被告非常激動,腦海一片空白,搶刀後叉頸、捂嘴,直至死者動也不動,才懂得驚慌和報警。
被告自稱任職歌手和文化傳媒拓展業務總監,月入一萬至兩萬元,卻稱沒有本事,「搵唔倒錢」。他稱,每月給死者幾千元作生活費,惟死者也有跟情夫和前夫拿錢。
被告多次強調想與死者好好生活,並指青梅竹馬的死者是他的一切,「我好痛心、後悔,一時衝動,搞到𠵱家一無所有」。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1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