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老字號中環鏞記酒家清盤案,敗訴的已故大少甘健成由遺孀代表提出上訴,但昨天遭上訴庭駁回。
上訴庭指,鏞記母公司為海外註冊公司,與香港沒有聯繫,故維持香港法庭沒有司法管轄權的結論,清盤案不能在港處理。至於二少甘琨禮是否不公平對待大少,上訴庭沒有下結論,惟認為隨着創辦人甘穗煇去世,股權出現變動,鏞記的話事權難免出現改變。
甘健成次子甘崇轅表示,對判決感到失望,待與律師商討後才決定會否上訴。至於會否將亡父持有的45%股權售予二叔,甘崇轅稱亡父一直希望事件能有總結,但最終能否成功交易,也視乎雙方意願。
話事權改變在所難免
二少甘琨禮的兒子、鏞記酒家集團董事甘連宏發聲明表示滿意判決。二少的女兒甘蕎因則稱,對管理生意而言,能買下大伯的股權是較好的安排。
涉案的母公司Yung Kee Holdings Ltd是海外註冊公司,持不同附屬公司和物業,其中的Long Yau Ltd持有鏞記酒家。上訴庭指母公司在港沒有直接業務,它只是一個被動的投資者。
創辦人甘穗煇當初為避繳遺產稅,故將持有多個資產的母公司移離香港,故當處理清盤申請時,便難以解釋母公司與港有聯繫。惟上訴庭指,大少一方可以到母公司註冊地英屬處女島(BVI)的法庭處理有關爭拗。
至於大少遭持55%股權的二少一方欺壓、削權及不尊重等不公平對待,上訴庭指原審法官沒有就所有議題作出結論,故就不公平對待這一點,上訴庭持開放態度,惟指出二少加強自己的控制權,不等於不讓大少參與管理。
隨着甘穗煇去世,股權出現變動,話事權出現改變在所難免。即使香港有司法管轄權,上訴庭也不認為因不公平對待這個原因,而要由二少收購大少的股權。
案件編號:CACV26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