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克.柏拉尼克(Chuck Palahniuk)的一個小說《搏擊會》曾拍成電影,之後寫過好幾本書,其中一本名字叫《非虛構小說》(Non Fiction),封面上的書名是兩個字,但內頁卻多添了兩個字:真實的故事(True Stories)。顯然,他要講的故事,都是真事。全書一共二十三個故事,我就轉述最後的那個好了,名為〈安慰獎〉。原文用第一身敍事,我也沿用「我」,稍後再轉用「他」。故事這樣開始:另外一名侍應剛給了我另外一份免費餐,因為我是「那個人」,那個寫了《搏擊會》的人(他的書,敍事者往往沒有名字)。那本書中有過這麼一個場景,一位忠誠的侍應,是搏擊會的會員,為我提供免費食品(而這,也出現在電影中)。然後,又有一名雜誌的編輯打電話來,說要派人採訪地下搏擊會,問我地址。我答:這是小說的虛構,根本沒有這樣的秘密組織,沒有搏鬥至死等事。搏擊,其實佔很少的篇幅,我要寫的是朋友們的生活,而我,真的患有嚴重的夢遊症,晚上到處遊蕩。霍士影片公司讓我帶朋友到片場參觀,每天早上我們在同一咖啡室早餐,由同一侍應招呼;這侍應有一副明星相。某天,他從廚房出來,剪了髮,刮了鬚,變成了演員,就演侍應。餐廳的侍應都因此認識我,不收我的錢了。我在書店中被人拖到一邊簽名,並悄悄查問搏擊會的所在;又有女讀者問:有沒有女子搏擊會?
我繼續寫:弟弟住在南非,父親獨自住在愛達荷。電影拍完的那年夏天,他和父親通了三小時電話,父親說搭了一間樹屋給他兩兄弟,又談到兒子養的母雞,母雞孵蛋,是否要每隻獨住?地面又是否要鋪鐵絲網?父親說,鋪了,小雞就不肯在上面排泄了。然後談天氣,晚上很冷,父親說,火雞爸爸會張開翅膀收藏小火雞,因為小火雞的塊頭大,火雞媽媽無法全部保護。都是珉馨的家常話。那知道,過了幾天,父親竟遭人殺害。老柏拉尼克住在風景美麗的山頂,擁有許多田地,到處是野生火雞和麋鹿。兩個月前,他結識了一名女子,可這女子的前度男友聲稱,誰要跟她一起就殺誰。果然,這瘋子近距離槍殺了二人,並且放火燒屋。
這就是非虛構的真事。柏拉尼克的作品,已有多部中譯。《搏擊會》、《惡搞研習營》、《倖存者》,我都讀過。最近在看他的近作《俾格米人》(Pygmy),寫的不是非洲的矮小森林人,而是一群不知來歷的青少年,小時受訓成為殺手,十三歲後被分別送往美國做交換生,進入美國家庭、學校,準備顛覆破壞。小說由其中一個編號67的少年特工敍述,他寄住的一家人叫他Pygmy。他的英語很爛,對美國社會很陌生,不同的語言與文化的衝擊,於是產生諷刺、黑色幽默,產生不同角度的思考。
(附:看了蔡炎培的《西西的話》,我堅持:一,跟他並不熟悉;二,沒有邀他當《中國學生周報.詩之頁》的主編。現在再多兩點:三,稱別人為「大哥」,不是我的作風。參加徵文比賽,說來可笑,怎可能邀請他陪賽。他的文章除了一廂情願的瘋話,還有不好的地方,是拉扯無關的人。他編周報詩頁時在每首詩後寫評語,都是評馬的套語,影響很壞。我的時間寶貴,要寫的東西不少,不想再無聊。他在書上自稱是諾貝爾獎候選人,除了當是笑話,諾獎真那麼重要?委員難道會出來澄清正確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