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新澤西州18歲女子坎寧(Rachel Canning)最近入稟法院,指控父母在她去年10月18歲時就「拋棄」她,又累她患上暴食症,要求他們給她生活費、醫療費、學費及律師費等作為補償。
斥父親曾借醉吻她
案件近日開審,庭上播出坎寧給母親的粗口電話錄音留言,並讀出她的入稟狀,指控母親指她肥胖,導致她因心理問題出現暴食症;她又批控前警長父親曾借醉「不恰當地吻她」。
坎寧指父母年收入合共25至30萬美元(195至234萬港元),她每周應給654美元(5,101港元)生活費。她又指父母拒絕支持她欠下高中的6,000美元(46,800港元)學費。
但她父母反指,是她因為拒絕接受父母定下的規矩,包括跟現任男友分手,她在18歲時離家出走。
法官轟坎寧被寵壞
法官炮轟坎寧被「寵壞」,質問「你們見過對父母如此不尊重的人嗎?」他又警告,判刑時必須考慮會否開錯先例,讓12歲孩子可以入稟法院要父母買他一部Xbox。
英國《每日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