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劫財色或囚10年

地盤工劫財色或囚10年

【本報訊】中三女生去年1月3日放學後途經大埔,遭中年地盤散工從後箍頸打劫,然後被帶到山邊,被迫脫光衣服自慰,後來遭淫賊用手指插入其私處和摸乳房。
女生嚇得哭泣,惹怒地盤工將她的頭撞向欄杆、石墩和地上發洩,最後更踢她落坑渠。地盤工昨天被陪審團裁定罪成,法官直言,被告所犯比強姦更嚴重,或會判非禮罪的最高刑罰10年監禁。
被告張文偉(36歲)在高院被裁定搶劫、非禮及襲擊罪成,他有13次案底,大部份與今次的三項控罪同類。法官現傳召女生的創傷報告,將被告還柙至4月1日判刑。
案件編號:HCCC47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