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申請改變茶果嶺永福街土地用途的「飛隆有限公司」及擺街站的「起動九龍東發展關注組」均十分神秘。
義工若知情亦有罪
法律界人士指,若有人以假意見書去表達涉及公眾利益的意見,可能干犯使用虛假文書罪及訛騙罪,兩項罪名最高刑罰為判監14年。
根據城規會文件,該地盤有三個私人業權,佔地合共約275平方米,飛隆是業權之一,其餘約800平方米屬於官地。
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飛隆於2012年7月註冊,公司地址位於中環華源大廈,股東及董事只有譚麗霞一人,其登記地址是沙田希爾頓中心一個單位,她同時是另外五間公司的董事。「起動九龍東發展關注組」的背景亦幾乎空白一片,網上並無該關注組的任何資料。
律師梁永鏗指,若有人以假意見書去表達涉及公眾利益的意見,或干犯使用虛假文書罪及訛騙罪,兩項罪名最高刑罰為判監14年,若以此個案為例,證據就是大量相同字迹簽署;而擺街站的成員不管是受聘或義工形式,只要他們知情,但卻刻意向途人隱瞞目的,或干犯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罪及串謀訛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