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政協主席俞正聲在政協會議開幕式上發表「聲明」,「始終堅持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辮子的『三不』方針」。估計有很多人聽到或看到這話都會歡呼,甚至感激涕零。然而,本人卻有些心寒。
首先,說「堅持不」,就意味着這位政協主席有這個權力。一個沒有這種權力的人,自然也就不會這麼說——而這樣說的潛台詞正表明他絕對握有這種權力。
但這是不正常的,甚至是不合法的。在這樣一種「共商國是」的會議召開前夕說這種話,貌似很開明,貌似很講理,然而卻是不合適的,甚至連給人「貌似依法治國」的感覺都沒有。
其次,如果是他真的有這種權力才給他說這種話的底氣,那麼,本人也很想問一句:他憑甚麼有「打、扣、抓」的權力?
另外,中國的全國政協主席應不應該有這種權力?如果沒有,他憑甚麼要這麼說?又是甚麼思想意識支撐他這麼說呢?如果說有,是誰給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否賦予了他這種權力?不搞清這些問題,下一屆的全國政協會議,不管誰當主席,都有可能還會這麼說。
其實,由俞正聲主席所言「引起」的這個問題,在中國幾乎已成為一個「次新」話題,因為類似這種話題的聲音和例子實在太多太多。
我們知道,中國公民的很多權利,都是地方政府和官員們說有就有,說沒有就沒有;而政府和官員們自己的權力,恰恰也是只要想有,就一定有——人民說他們沒有,是不算數的。一些屁大一點官員張口閉口就說他「代表人民」甚至「代表黨」,就是這種思想意識流毒所致。
這樣的國情造成一個嚴重後果,那就是我們至今仍然不是「依法治國」,而是「依官治國」。這是中國政治不夠文明,或很不文明的一個根本原因。
閔良臣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