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綫前資深編審葉廣蔭向公司追討稿費,並反遭公司追討代通知金,本屬勞資糾紛,但葉向法庭爆出遭女上司出言性騷擾,令案件增添「戲劇」性。
不分性別或職位
葉指會就性騷擾再作跟進處理。有法律界人士指性騷擾只要言談間以性來侮辱或騷擾人,令人感到受辱便已成立。
葉成慶律師昨指,性騷擾不分性別或職位,可以是男對女、或女對男、或是相同性別,雖然上司對下屬的關係較普遍,但亦有案例是下屬對上司作出性騷擾。
由於性騷擾並非刑事罪行,只要有人言談間涉及性,或意圖及作出涉及性的身體行為,而目的為侮辱或騷擾他人,例如說出與性有關的粗口,令對方感到尷尬或受辱,便已構成性騷擾。而在行為方面更進一步,便會構成非禮。
被性騷擾的受害人可以向平等機會委員會作出投訴,或者循民事途徑,向對方索取精神受創等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