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名少女聲稱被父母逐出家門和斷絕關係,入稟狀告父母,要求他們繼續支付學費。
新澤西州高中女生Rachel Canning,去年18歲生日當天,離家而去,住在朋友家。
Rachel聲稱被父母逐出家門,從此斷絕「財政上和情感上」的關係,包括停止支付她的學費,作為懲罰。
Rachel入稟要求父母繼續支付她的中學和大學學費,交通費甚至打官司的堂費,合共至少20,000美元(156,000港元)。
Rachel曾當警長的父親Canning和母親Elizabeth形容女兒是「寵壞了的大話王」,不守家規,不做家務,借了妹妹東西不還,尊重別人,是她自行離家的。Canning表示,很掛念Rachel,說並非嚴父,但Rachel曾說「我不想在你管治下生活」。
Rachel所就讀的中學,說Rachel品學兼優,是喇喇隊和曲棍球隊的中堅份子。Rachel仍欠學費,但校方表示不會逐她出校,支持他與父母打官司。收留Rachel的朋友的父親,亦出錢幫Rachel打官司。
美國《紐約每日新聞》/news.com.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