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9歲年輕母親當年未成年產子,至今女兒已15歲,此女兒有多次離家出走紀錄,近月入住女童院,日前她向母親聲稱曾發生性行為,並懷疑「被人搞大咗個肚」,母親慌忙帶女兒往醫院檢驗,證實並無懷孕,母親其後報警,警方正追緝涉嫌「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的經手人。
記者:莫家文
消息稱,案中15歲女事主與29歲的母親原一同住在慈雲山一單位,女童升讀中學後便誤交損友,經常離家出走,母親亦多次報警尋人。今年1月,女童再度失蹤後被尋回,當局事後安排她入住屯門女童院接受監管,日前她向母親表示懷疑自己懷孕,母親聞悉自己年僅29歲竟可能當上外婆,即質問女兒誰是經手人,但女兒拒絕透露。
子女易有樣學樣
前日下午5時許,母親帶着女兒往醫院檢驗,醫生證實她並無懷孕,但母親認為事態嚴重即時報警,警方經調查後將案件列為「與未滿十六歲少女發生性行為」案件調查,追緝涉案人歸案,並交社工作進一步跟進。
香港家庭議會主席狄志遠表示,母親在未成年時懷孕,下一代重蹈覆轍的機會較正常家庭大,因為年紀輕輕便要擔起母親的責任,未婚媽媽不但在生活規劃、情緒控制及人生目標面對突如其來的變化,需要重組個人生活,更可能因為不善於管理子女,造成子女有樣學樣,建議上一代必須做好自己,找尋家人及社工支持,解決經濟及生活問題,才能在管教上下工夫,教好子女。
青協青年違法防治中心主任陳文浩則表示,青年缺乏性教育輔導,容易做錯事,他引述早前一份訪問10至24歲邊緣青少年的研究指,近四成受訪青少年認為「拍拖就預咗有性行為」,當中10至15歲的受訪青少年的年齡層佔兩成,亦只有約二成五受訪者認為在任何情況下均須避孕。
陳建議父母應在子女性成熟時實行身教,可談及若遇上未婚懷孕將會面對的難題及影響,甚至可分享過往戀愛經驗,讓子女懂得在情到濃時適當對性行為「Say 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