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的電單車、被割解的爛銅廢鐵、滿地垃圾,這處本來是西貢北潭涌郊野公園內的一片青綠。上月21日,本報記者在自然生態論壇發言人黃志俊陪同下,於郊野公園「不包括土地」範圍內的高塘村,發現該處被開墾成疑似垃圾回收場。原來2013年11月,該處被城規會納入鄉村式發展土地;根據條例,村民如今雖可把該處用作耕種、建祠堂及鄉公所等用途,但把它變成廢物回收場,顯然違反城規條例。
記者:葉瑞媚 攝影:江俊豪



查看地圖,回收場所在位置原為一片林地,現在卻有砍伐及焚燒樹林的痕跡;由於位處郊野公園內的不包括土地,故該地段不受《郊野公園條例》保護。
根據嘉道理農場去年的生態調查顯示,高塘一帶擁有具保育價值的生態,例如睫苞豆。而黃志俊則指出,如果不包括土地內有回收場,垃圾及污水便很容易流入旁邊的池塘和濕地,污染附近的河溪,連帶破壞郊野公園的生態。黃志俊解釋道:「好似一個癌細胞,現時看起來似乎細小,沒大不了,但當發作起來,將割裂整個郊野公園。」
漁護署回應指,不包括土地不是他們管轄範圍;而地政署及規劃署回覆本報指,會就舉報作出調查,如核實有霸佔官地或違反城規條例,則會作出檢控。其實長春社也曾收過類似的投訴,但土地多屬私人土地,而地主或使用者往往聲稱只是擺放雜物,難以執法。不包括土地這個郊野公園黑洞,若再不納入法規保護,恐怕只會有更多自然生態白白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