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聲稱沒錢買奶粉的男子,找來表弟當同黨,上周四(上月27日)在新光三越百貨台中一間分店擄走一名獨自出入的貴婦,要她碌卡19萬元新台幣(下同,約4.86萬港元)買金頸鏈,然後將其藏匿在表弟女朋友位於屏東的住處。日前主謀自首,昨依強盜罪被裁定收押禁見。
該名男子姓劉(39歲),在當地做鷹架工程,家境不差,開寶馬私家車出入,但他聲稱積欠600萬元(約153萬港元)債務,甚至沒錢買奶粉給家中小孩,於是聯同34歲姓溫的表弟作案。他們在台中新光三越中港店發現姓胡貴婦開着平治,獨自出入,於是將她擄走。劉將胡擄走後,把她帶到一間金舖(圖),假裝是情侶逼她購買金飾,然後將其轉交溫的女友帶到屏東藏匿。他與溫則分頭逃走。到前晚,劉在律師陪同下自首,即時移交檢方偵訊,昨經法院裁定收押。
台灣《蘋果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