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讀董橋先生關於夏志清的一篇隨筆,其中提到了懷特(E.B. White)的散文,勾起我對懷特散文和紐約的感想。懷特散文大都是他對自己的一些生活感受的回味,如果沒有類似的感受,難以引起共鳴,所以愛潑斯坦會說他的散文內容其淡如水。懷特散文中最令我陶醉的是那篇足有兩萬多字的《這裏就是紐約》(Here Is New York),因為感同身受,每天通勤四個小時,我曾在紐約工作了五年,是懷特文中說到的白天把紐約吃掉,晚上又吐出的那批蝗蟲之一。懷特的隨筆寫於一九四九年,紐約的景物早已面目全非,然而他大師般的筆觸則依然栩栩如生。
懷特說紐約由三座城市組成。第一座城市由生於斯長於斯的本地人構成,他們感到城市的一切都理所當然,包括其喧囂和擁擠。其次便是通勤人構成的紐約,「一座白日被蝗蟲吞噬,夜晚又被吐出的城市。」第三個紐約則是外鄉人的,他們從別處來到紐約追尋夢想。在懷特看來,在這三座別具風格的城市中,最偉大的卻是外鄉人的紐約:正是由於這些源源不斷湧來尋夢的外鄉人,紐約才擁有了高度緊張的脾性和詩意的儀態,才有了對藝術的熱忱執着和無與倫比的成就。「通勤者帶來了定期漲落的煩惱,本地人則給了城市穩定與持續性,然而移居者卻賦予它以激情:他們每個人都以初戀的狂熱擁抱紐約,每個人也都以探險者的新奇眼光吸納紐約。」
最妙的是,懷特把高樓和人口高度密集的曼哈頓比喻為一首詩歌:「一首詩把許多東西壓縮進小小的篇幅,再佐以音樂,使意蘊更為醇厚。紐約正如詩歌一般:它把一切生活一切種族一切品類,都壓縮進一丸小島,再加以音樂和內燃機的伴奏……這首詩的神奇魅力不難為百萬定居者所感知,然而它的完整涵義卻總是難以捉摸。最高、最華貴的辦公樓腳下就是最骯髒的貧民窟。河邊大教堂裏最優雅斯文的宗教儀式與哈萊姆的巫毒魔法僅幾個街區之隔。」(引文皆取自友人吳冰青的譯文)到一九七七年懷特在為自己的散文集作序時說,他所熟悉的那個紐約已經消失了,代之而起的是一個感覺陌生的城市,徒然令人對從前的紐約產生嚮往和愛意。懷特是愛默生之後美國的又一位散文大師,他的《再訪湖濱》,《明日世界》和《時光之環》都是散文名篇。對我來說,與愛潑斯坦的感受正好相反,懷特的散文倒出來的一點都不是水,而全是糖漿!
美國的諸多著名作家都在紐約長期居留過,他們包括愛默生、惠特曼、亨利˙詹姆斯、瑪麗˙麥卡錫、奧登、蘇珊˙桑塔格和瓊˙迪德昂(Joan Didion),當然還有我們的胡適之、林語堂、唐德剛和夏志清等等,一長串風姿多彩的成長於民國年代的學人。就像巴黎的咖啡文化孕育了啟蒙思想和先鋒派藝術一樣,紐約作為一個大都會蘊含着一種博大的地氣,它不斷吸引着各種才氣橫溢的文人,同時也激發有才者的靈感。雖然現今的SoHo社區已經很少看到上世紀中葉的那種頹廢而放蕩不羈的波希米亞人,但這裏流傳的故事和自由的風氣依然是一種肥沃的土壤。
一九七九年四月二十日,錢鍾書隨中國社科院訪問團到達紐約前的周末,夏志清在哥大辦公室接到一封錢用毛筆行書寫成的手札,其中有云:「尊著早拜讀,文筆之雅,識力之定,迥異於點鬼簿,戶口冊之倫,足以開拓心胸,澡雪精神,不特名世,亦必傳世。」夏志清隨即將信拿給正好在辦公室的兩位洋人漢學家傳看,雖然明知錢的行書他們是認不清楚的。事後夏著文感嘆道:「人生一世,難得收到幾封最敬愛的前輩贊勉自己的信。明知有些話是過譽,但誦讀再三,心裏實在是舒服。當天就把信影印了一份,交唐德剛太太,帶回家給德剛兄同賞。」於此可見一位著名的教授得到自己崇拜的學人偶像的讚譽,那種童真之心躍然於紙上。
錢鍾書那次在紐約逗留了四天,都由夏志清作陪。夏因不久前看到大陸預告由楊絳妹妹楊必繙譯的《名利場》即將出版,有天上午便特意問起錢鍾書現在楊必還好,不料錢告訴夏,楊必已經過世十年了,終身未嫁。夏聞此言,頓時一陣傷心。原來早在一九四三年的上海,夏志清對楊必曾有過朦朧的好感。夏說:「那時我賦閒在家,手邊一個錢也沒有,曾至楊家晤談兩三次,討論學問……偏偏兩個人都是書呆子,加上寓所不大,楊的父親即在同室,不同我寒暄,照舊讀他的線裝書,不免令我氣餒。」(夏志清:《新文學的傳統》,第二七五頁)
夏志清也應算是懷特所說的那種以「初戀的狂熱擁抱紐約」的外鄉人,現在斯人已駕鶴西去,華人圈裏又少了一位成長於民國時代的學人。從夏志清給我的朋友於仁秋的長篇小說《請客》寫的序言中得知,查建英是夏志清在哥大的學生。多年前的一個春節前夕,筆者在紐約的一次讀書會活動中曾見過查建英一面,高挑的身影,一口清脆的京片子。很想看牛津大學出版社最近出版的她的新書《弄潮兒》。查是一位中英文雙語兩棲作家,感覺上她會成為老一代文人的傳燈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