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將西貢大浪西灣西灣村17公頃土地納入郊野公園範圍,西灣村原居民黎多密反對,指政府違反七十年代的承諾,申請司法覆核。高院法官林雲浩昨頒佈判詞,指訴訟沒有理據,懷疑市民可否合理期望政府永不改變政策,並認為將西灣村納入郊野公園範圍合理,也得到立法會的支持,加上太遲提出申請,遂拒絕受理。黎不滿判決,已表明上訴。
政府未剝奪村民權利
西灣村原被列為「不包括的土地」(enclave),不會成為郊野公園一部份。政府於七十年代曾諮詢鄉議局及村代表,也承諾不會將有關土地納入郊野公園範圍。法官昨指,即使村民有合理期望政府永不改變政策,但政府已考慮村民的情況,並進行了漫長的公眾諮詢。法官認為將西灣村納入郊野公園範圍合理,又指村民仍可建丁屋,政府的決定並未剝奪村民的權利。
黎於去年10月提出覆核,與政府作決定相距5個月,遲了兩個月,將延誤歸咎遲獲批法援,但法官認為指控不成立。黎不認同法官判決,「上訴到國際法庭都要上訴」,指「整個新界嘅村民都會反政府」。
案件編號:HCAL15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