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美國國務院昨日發表新一份人權報告,列舉多宗香港傳媒遇襲及自我審查例子,關注香港新聞及言論自由受打擊;此外,報告亦留意到港人集會自由受到越來越多限制,更引述示威人士稱,警方是受中央政府指示而作出限制。港府發出聲明反駁,指有依法保障新聞及言論自由。
美國國務院人權報告長達155頁,當中講述香港的佔逾30頁。報告雖指港府及警方大體上未有違反人權、新聞及言論自由也受法律保障,但報告講述新聞和言論自由問題時,引用去年8月廉署逼商台及《陽光時務週刊》交出訪問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新聞材料、《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家門被車撞、《蘋果日報》遭人兩度燒報紙等事件,以示關注新聞自由受壓。
請願越來越多限制
報告亦關注本港傳媒自我審查情況持續,指大部份香港傳媒老闆,均與內地有商業利益關係,可能會影響編輯決定,報告更以去年9月《信報》評論無綫報道梁振英落區手法,結果遭人抽稿、以及11月商台前主持李慧玲被調時段事件作例子。至於港人集會自由方面,報告指請願人士及民主派均關注,他們要到中聯辦請願受到越來越多限制,特別是警方與示威者發生衝突,最終均以拘捕示威者作結,報告引述示威人士質疑,是中央政府指示拘捕行動,而民主派則認為是警務處處長曾偉雄的決定。
港府回應時重申,新聞、言論自由及集會自由受《基本法》保障,政府會繼續維護新聞和言論自由這核心價值,警方會平衡遊行和集會自由、減低活動對公眾和道路的影響,但表明若活動發生擾亂秩序或違法行為,警方會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