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諮詢不足  監警會委員促擱置辱警指引

公眾諮詢不足 
監警會委員促擱置辱警指引

【本報訊】警方將於下月中旬推出「處理辱罵行為指引」,協助警員處理執法時遭妨礙或辱罵情況。警方強調,指罵警員並不違法,但若妨礙警員執勤或引起其他罪行就屬於違法。不過,監警會委員黃碧雲要求擱置新指引,指當中可能涉及濫權,但警方欠缺公眾諮詢,應從詳計議。

「唔知乜嘢情況下違法」

警方昨向監警會簡介新指引概要,警務處監管處處長劉業成昨表示,新指引主要針對前線人員日常執行職務時,若遇辱罵行為,引致襲擊、妨礙警員執勤等其他罪行時,警員會先勸喻後警告,若仍未能控制情況,警員會考慮警隊內部指引、程序及法理依據,才採取拘捕行動,強調純粹辱罵警員並不違法,「警員執新指引時,要有法理依據,唔能夠因警員唔高興就採取拘捕行為」。
不過,黃碧雲表明反對新指引,指警方並無諮詢監警會及公眾意見,令人遺憾。
黃碧雲擔心前線人員是否獲得清晰易明的指引辦事及是否有足夠的訓練,令市民擔心人權及警方濫權等問題,「市民都需要知道指引內容,如果唔係,唔知乜嘢情況下違法」。她要求警方擱置新指引,從長計議。
劉業成回應稱,警方已進行詳細內部諮詢,反應正面,他認為若市民有不滿,可從現有制度作投訴。
監警會主席翟紹唐承認,委員對新指引意見不一,有委員認為警方有實際需要制定指引,希望盡快推出;但亦有委員認為,在制訂過程中應有公眾參與,反對警方在下月中推出指引。他表示,監警會對此沒既定立場,但他指出,這是警隊內部指引,認為警方不需要諮詢其他團體意見。

投訴疏忽職守個案上升

此外,警方投訴警察課去年共接獲2,430宗投訴,比前年微增2.4%,當中大部份投訴類別均錄得跌幅,惟獨疏忽職守卻上升13.1%,有1,398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