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華懋集團已故主席龔如心830億元遺產,是否屬於慈善信託的上訴案,昨天續審。聲稱是遺產受益人而非信託人的華懋慈善基金指,龔如心要求設立類似諾貝爾獎的獎項及繼續基金的項目,也要求基金照顧先夫王德輝的親屬及華懋員工,但沒有寫明財產如何分配,故不符慈善信託要求。
基金指,龔如心由1992年至2007年,透過基金捐款1.65億元,但華懋集團一年已賺約25億元,可見她不會將全部遺產,僅用於遺囑條款上的有限用途,但她實際的意願,並不清晰。
龔如心於2002年立下遺囑,將一切財產留給基金,基金理事包括三名老臣,臨終前又委任弟妹入理事會。基金指,龔如心雖要求成立監管機構,但日常決策仍靠她信任的理事會,故如何分配財產,應由理事按龔的意願酌情決定。上訴庭聽罷陳詞,押後判決。
案件編號:CACV4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