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食環署外判收集街道三色回收箱的塑膠、紙、金屬,承辦商必須根據環保署編制的回收再造公司名錄,把收集的物料交再造公司處理。但本報發現,名錄是「假天書」,任何人自稱再造商也可登記,環保署無審核,曾有再造商與承辦收集商合謀造假,把回收的塑膠丟到堆填區,環保業組織批評名錄誤導市民。
記者:呂焯均
今年是政府推行三色回收箱政策16周年,一直由食環署與環保署合作推動。食環署負責可循環再造廢物收集服務商的招標工作,環保署則制訂回收再造公司名錄,收集商需在名錄上選定回收再造商,才合乎標書條件。承辦收集商每天定時收集三色箱廢料後,直接送交再造商處理。每次合約為期兩年,現有合約總值達1,300萬元。本報去年揭發,收集商的夥伴再造公司,只處理較值錢的紙和金屬器皿,沒把回收塑膠物料循環再造,收集商更把塑膠運送到堆填區傾倒。
環保署回收再造公司名錄上登記的公司多達503家,該署在網頁聲明,名錄是為促進本港減少廢物及鼓勵回收再造活動,協助有意推動及籌辦物料回收活動的人及團體,尋找合適回收再造公司。
記者翻查環保署網頁卻發現,名錄只是「假天書」,任何人只要有商業登記,自稱再造商便可在網上登記。環保署發言人回覆時也承認,名錄是由機構自行提供資料整編而成,其他公司如想加入,只需在環保署網站填寫表格,提供商業登記副本便可上榜,環保署不審核其能力或資格。
食環署只監管收集商
名錄未經核實,卻一直是食環署標書的指定條款,成為大漏洞,而食環署根據合約,只監管承辦的收集商,回收再造商不受規管。食環署發言人說,過去一年半,該署查獲收集商各類違規百多宗,共發出82封警告信、73張失責通知書,以及扣減服務費15萬元。
環保工業界與學者組成的環創社項目幹事陳漢偉指名錄誤導市民,業主法團也會在名錄找回收再造商,「一般人都以為政府嘅名錄,就係政府註冊咗,信晒佢啦,點知政府咁唔負責任㗎」。類似情況也發生在廚餘回收,政府設立基金資助屋苑廚餘回收,但全港50多間廚餘回收公司,不少不合規格,例如出售的廚餘回收機不合標準,或只是一間貿易行。他建議政府設立審核及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