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取得香港理工大學英語教學文學碩士學歷,曾在加拿大讀書的外籍英語男教師,前年獲教育局確認為「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計劃」(NET)合資格的老師,隨即獲一間中學聘用。惟幾個月後教育局卻反口,向校方表示男教師並不符合資格。男教師指,局方並沒有就事件提供足夠解釋原因,做法不公平,前天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
申請人Greg Green稱,中學畢業後在加拿大進修取得證書。他現時在本港當英語教師,有逾10年英語教學經驗。NET要求應徵者必須有學士學位,申請人在2011年8月取得理大碩士學位後,翌年成功申請成為合資格NET教師。惟局方後來改口指,碩士畢業生不一定擁有學士學位,故申請人不符合NET的資格。
案件編號:HCAL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