凍結19年 政府擬加水費

凍結19年 政府擬加水費

【本報訊】預算案提出檢討19年來未有調整的水費,會考慮用者自付、市民負擔能力及對經濟影響。政府1996年曾向立法會申請加水費,但遇「滑鐵盧」,其後在03年沙士、08年金融海嘯和2011年曾宣佈寬減或凍結水費。水資源及供水水質事務諮詢委員會成員單錦城指,19年檢討一次無可厚非,但若加幅逾一成,擔心會惹來民意反彈。

今年商討東江水協議

水費自1995年2月起不變,住宅用戶每立方米按用水量分四級徵收,包括免費、4.16元、6.45元和9.05元,逾七成用戶繳交第三級或更低水費。惟東江水漸貴,水務署資料指2012至13年每立方米東江水成本達8.4元,署方指今年與廣東省當局商討2014年後東江水供港協議,暫時未知價錢變化,但擬今年先檢討水費。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指,是否加價及加幅多少仍未決定。消息人士指,過往19年水費因經濟因素凍結,但因輸水及濾水成本大幅增加,有必要檢討水費,當局將諮詢立法會。
排污費今年亦會檢討,排污費自08年起進行十年遞增排污費計劃,收費按年遞增9.3%,但去年審計報告指,2012年排污費收回成本比率不足六成,錄得逾5億元赤字。康文署及食環署大部份服務收費亦納入檢討之列。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表示,初步建議200多項加費,包括除害劑許可證、牌照費、動物及禽鳥展覽許可證、牌照費,騎馬場地牌照費,及與道路交通有關的收費,例如移車費用。各政府部門會諮詢有關持份者,逐步落實加費建議,以達致「用者自付」和「收回成本」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