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苗商擬向食衞局索償

雞苗商擬向食衞局索償

【本報訊】因應進口內地活雞上月底被驗出帶H7禽流感病毒,本港一度實施禁雞令21日,並向家禽業賠償1,770萬元,但有供應雞苗的活雞承包商不滿賠償對象不包括他們,昨提出追討三部曲,計劃最快本周五向食物及衞生局發律師信追討賠償,若當局無滿意答覆,會向申訴專員投訴,甚至提出司法覆核。
民協較早前曾協助派發雞農捐出的嘉美雞。本身是嘉美雞董事的活雞承包商鄭展強昨在立法會議員馮檢基陪同下召開記者會。鄭指三部曲的第一部是最快於本周五,以嘉美雞及粵皇雞承包公司的名義,向食衞局局長高永文發律師信,要求政府承認承包商在禁雞期間的損失,賠償他們;如政府沒給予滿意答覆,就會民事索償。

斥當年誘騙雞販交牌

第二部是就政府把關不力,讓禽流感經內地活雞傳入港,連累本地活雞被殺,向申訴專員投訴或控告政府行政失當;第三部則是就政府08年收雞牌後違反承諾,5年內無落實中央屠宰,提出司法覆核。
鄭形容,政府當年聲稱實施中央屠宰是「千局」,誘騙雞販交回牌照:「當時點解雞販肯交牌呢?就係因為政府嗰陣話5年內會有中央屠宰」。他不願意透露要求賠償的金額,只稱其品牌每隻活雞成本為75元,禁雞期間須殺2.5萬隻雞苗,加上5萬隻適齡雞變成超齡雞,造成損失。
鄭又不滿政府未有分流措施,就計劃恢復入口內地雞,令本地雞農再次承受風險,批評政策原地踏步。據他所知,另有雞農計劃就政府未落實分流就恢復輸入內地雞的決定,採取法律行動。
食衞局發言人指,收到律師信後會考慮信件內容並作出回應,並重申2010年擱置中央屠宰是基於當時的科學評估確定本港禽流感風險處於相當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