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大學外科學系前系主任黃健靈,因挪用公款及偽造賬目逃稅,前年被判社會服務令240小時。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申請覆核判刑,昨天正式聆訊前,卻突然指黃年事已高,自判刑後身體轉差,包括患心臟病及高血壓,認為屬例外情況,故撤銷覆核申請。上訴庭雖然批准申請,但指黃犯案屬違反誠信,理應判監兩至三年,但可考慮緩刑。
記者:李啟發
有「外科教父」之稱的黃健靈,現年73歲,昨早獨自到高院應訊,其臉容神色跟兩年前被定罪後相若。他聘請了英國御用大律師Clare Montgomery代表應訊。
原審僅判社服令
律政司代表指出,提出撤銷覆核申請前,已經充份考慮相關情況,並且徵詢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的獨立法律意見,認為情況特殊。
根據黃的醫療報告指,他於去年初,確診患上缺血性心臟病,並有高血壓。醫生強烈建議黃避免受到精神壓力,以免心臟病發。黃現已完成其240小時社會服務令,綜合以上情況,決定申請撤銷覆核。
理應判監可緩刑
上訴庭其後批准申請,副庭長司徒敬指出,區域法院原審法官判處社會服務令,並不恰當,認為應判監,但可考慮以緩刑處理。黃於前年亦已就本案提出上訴,惟他於今年1月,提交放棄上訴的申請。
黃於2002年1月至2007年1月期間,挪用他負責的醫療技能發展中心73萬元,以支付家傭兼司機的薪酬;又沒有向港大匯報女下屬陳秀紅虧空公款267萬元,私下替她填數隱瞞事件,並讓陳主動辭職避過港大調查,從而讓她獲得69萬元公積金。
黃又偽造76萬元海外公幹交通費單據,以慳回12萬元稅款,最終他被裁定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兩項偽造賬目罪成,被判社會服務令240小時。
案件編號:CAAR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