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職權寫轉介信  教局高官判社服令

濫用職權寫轉介信 
教局高官判社服令

【本報訊】教育局女高級發展主任濫用職權,擅自協助友人的姨甥女由「中中」轉介至她督導的「英中」,她經審訊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昨被判服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她早前在庭上爆其上司也曾幫人寫轉介信,其上司至今仍相安無事。教局局長吳克儉強調,除非情況特殊,教局職員不應幫人寫轉介信。
辯方聆訊期間爆被告袁慧妝(52歲)的上司總學校發展主任關伯強,於08年幫一名原派至「中中」的學生寫轉介信給聖言中學,擔任控方證人的關在庭上說「唔記得」。

破壞教局公信力

聖言中學校長郭弼昨確認有其事,但強調沒收錄該學生,只收過關伯強「一次半次」推薦信,反而每年收到近三十封由立會議員、區議員撰寫的推薦信。
郭強調,校方不會因學生是教局官員推薦而優惠,收錄學生的權力在校方手上。若有教育局官員施壓,例如說「你唔收要小心啲,我以後會睇緊啲」,他必向廉署舉報。
案中的中華基督教會蒙民偉書院由被告管轄,在2011年升中派位當日,被告好友的姨甥女X派至「中中」,被告跟着致電蒙民偉書院校長向他介紹X,校方翌日收到X的成績,X終被取錄。裁判官認為被告所為令X能捷足先登,破壞教局機制公信力,惟考慮她沒有案底,故判社服令。
教育界消息人士透露,今次是內部有人篤被告出來,類似個案非單一。過往常有教育局官員推薦自己或親友的子女,通常只是打電話給校長。他指通常一線名校校長不太理會,但二線名校校長則多會賣人情給官員。
沙田崇真中學校長張文偉指,大部份學校事務都非分區教育主任審批,即使收到官員推薦入學要求,也不會感到壓力。
案件編號:KCCC326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