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擴建三個堆填區及興建焚化爐建議,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強調只做減廢,不興建堆填及焚化設施是不切實際,有議員批評其說法與特首梁振英政綱提出焚化爐是最後選擇有不同。委員會決定3月底召開公聽會,之後再開會表決,但下次會議或要延至4月底,較環境局預算時間表遲了一個月,局方指仍爭取年中向財委會申請撥款。
環境局昨日就「三堆一爐」再闖關,在立法會外有多個團體示威,會議廳內亦遇到議員的阻力,僅獲自由黨的易志明及經民聯的盧偉國表態支持。黃錦星指如果未能得到立法會的及時支持,香港每日有數以萬噸垃圾將無法處理,強調政府並非偏重堆填區、焚化爐等基建,「如果任何人話我哋只係做前面嘅嘢(減廢),唔做基建,簡單嚟講係不切實際」。
環境局目標年中申請撥款
公民黨陳家洛質疑環境局說法,「梁振英競選政綱曾經話焚化爐係最後一着,佢話採取以源頭減廢為主導嘅政策」。環境局副局長陸恭蕙指,環境局正多管齊下實現梁振英的競選承諾,「我哋逐一有(減廢)藍圖、𠵱家有廚餘嘅藍圖,去到基建亦同大家解釋點解要多管齊下,我相信我哋已經交代到特首嗰個承諾」。
新民主同盟立法會議員范國威提出動議,要求委員會反對在將軍澳擴建堆填區。但建制派和其他泛民議員反對即時表決,決定在3月底召開公聽會後再作決定。委員會主席何秀蘭指,與秘書處商討後很大機會於3月29日舉行公聽會,最快要4月28日再開會討論。她指政府可提出加開特別會議,但環境局未有回應,僅稱目標在年中向財委會申請工程撥款。
委員會亦討論去年打鼓嶺堆填區滲漏事故,環保署副署長謝展寰指,今年1月已就首批水樣本超標向承辦商提出檢控,又研究就其他超標樣本發出新檢控;而承辦商未履行處理污水責任,政府將按合約扣減給予承辦商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