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局局長變身堆焚局局長(公民黨立法會議員 陳家洛) - 陳家洛

環境局局長變身堆焚局局長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 陳家洛) - 陳家洛

政府再度宣佈興建焚化設施和擴建三個堆填區,筆者對「一焚三堆」方案甚有保留,理由簡單不過:立法會不可對梁振英一再違背競選承諾視若無睹。
梁振英在2012年特首選舉時高舉「減廢回收」旗幟,言之鑿鑿宣稱「減廢主導,焚化為後,推動回收,諮詢徵費」。惟他當選後在推動源頭減廢和促進回收再造的表現乏善可陳,卻已連番強推「一焚三堆」。這幾天,黃錦星局長以「拖無可拖」的「必需品」比喻「一焚三堆」,呼籲市民和立法會接受現實,通過方案,企圖掩飾梁振英講一套、做一套的騙局。
黃錦星局長的工作與梁振英選舉政綱步伐毫不一致,去年,局方的「三堆」方案在立法會闖關失敗。政府以為憑藉去年的《香港資源循環藍圖2013-2022》,加上諮詢期剛完結的都市固體廢物收費計劃、即將完成的擴大膠袋徵費法例、本年度施政報告的10億元回收基金及《香港廚餘及園林廢物計劃2014-2022》,「一焚三堆」便能順利過關。不過,立法會必須判斷這一連串動作到底是否姿勢多於實際。事實上,該等工作根本是應有之義,過去十年間亦已相繼提出。若梁振英或黃局長認為「發表宣言」等同「兌現政綱」,無疑與標準工時和強積金對沖機制等走數事件一樣「研究當兌現」。政府不應奢望出版數份文件便等於落實了減廢和回收措施。若以此作為闖關條件,理據過份單薄,想法一廂情願。
以回收政策為例,《藍圖》提出於2022年或以前,把香港的回收率提升至55%,更列出其他地區的有關數據(日本21%、新加坡48%、台灣52%),企圖營造局方回收目標「進取」的錯覺。不過,其實上屆政府早於2011年跟進前屆政府在2005年發表《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2005-2014)》的主要措施時,已主張「在2015年達到55%的回收率」。由此可見,現屆政府達致目標的時間表,比上屆政府足足落後了七年,不管是前任政府愚勇兼浮誇,抑或現屆政府搬龍門,環保署《香港固體廢物監察報告》已指出去年回收率僅為39%,遠較2010年(52%)大幅下跌三成多,情勢確實嚴峻和不妙。
筆者曾就此在立法會質詢黃局長,豈料他避之則吉,稱「回收不是我們最終極所追求的……《藍圖》所訂的時間表、路線圖、提升現時回收率的方向,更主要重點是減少堆填區、末端的棄置量。」黃局長的回覆,完全答非所問。他應清楚知道筆者所關注的並非數字之別,而是現屆政府的決心意志。局方不但無意承認進度落後,反而意圖蒙混過關,實在令人遺憾。
再者,都市固體廢物收費計劃和擴大膠袋徵費法例均非由現屆政府提出,而棄置於堆填區的廚餘量在過去五年間持續上升,《計劃》提出最遲於2021年興建三個有機資源回收中心,每日處理量共800公噸,遠不及現時3,337公噸棄置量,《計劃》可謂杯水車薪,遠水難救近火矣。
至於唯一可取的10億元回收基金,卻細節欠奉。更不堪和可笑的,是局方重推「一焚三堆」所揮霍的360億元,款額竟為回收基金的36倍。政府厚此薄彼,投放大量資源建設末端處理設施,忽略減廢和回收配套,試問如何說服公眾? 筆者擔心,若「一焚三堆」方案這樣就過關,政府很可能在生產者責任制、都市固體廢物收費計劃或回收基金等關鍵項目放軟手腳、空談研究,或索性宣告一些措施「已不存在」? 如是者,任何局方訂定的指標和綱領最後都只會淪為一紙空文。
問題是,為何每屆政府都會發佈一些洋洋灑灑的千字大計試圖搶盡眼球,內容卻總千篇一律?箇中關鍵原因,在於任何有助達致有效減廢和推動回收再造的措施,在過去十年都講多過做。我們看到《大綱》建議在2007年立法推行廢物收費及在07年至09年就六種產品(電器及電子產品、汽車輪胎、購物膠袋、包裝物料、飲品容器及充電池)分別推行生產者責任制的政策目標,遲至2014年仍無一項能完整和全面地如期落實,局方頂多只落實了「半項」膠袋徵費。因此,那堆《藍圖》、《計劃》根本華而不實、舊瓶舊酒,只怪政府的環保政策進度慢如蝸牛,主事官員決心成疑。歷屆政府「重堆填焚化,輕減廢回收」的思維模式,不分緩急先後,難怪巿民把問題算到主事環保政策的官員身上。
兩年前,筆者與陳淑莊參選立法會的政綱列明「盡快落實生產者責任制」,筆者作為討論擴大膠袋徵費法案的委員會主席,這是我們對市民的承諾,亦是對政府廢物管理政策取態的標準。六種產品的生產者責任制根本拖無可拖,如今只得半項成事,歷任政府責無旁貸。為降低擴建堆填區或增建焚化爐的壓力,筆者不如將把書架上的《大綱》、《藍圖》及《計劃》放到辦事處紙張回收箱,身體力行,源頭減廢,推動回收,況且那些公關花招亦非筆者推動環保政策的必需品。

陳家洛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