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府對香港的基本立場(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佔中發起人 戴耀廷) - 戴耀廷

北京政府對香港的基本立場
(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佔中發起人 戴耀廷) - 戴耀廷

要估計北京政府會在政改中的最終取態,就必須掌握北京政府在香港管治上的基本立場,以計算她在政改中的底線是甚麼。從多年研究「一國兩制」所得,我認為北京政府對香港管治可能有的基本立場,可分為有關「一國」和「兩制」兩部份。有關「一國」的,有下列四項:
(一)中央政府對香港的主權是不容動搖的。
(二)香港不能發生任何事情會削弱共產政權在全國的管治權威。
(三)中央政府要保證香港的管治不會損害中央在港的利益。
(四)中央政府對香港的管治,至少在重大事務上,要有實質的控制權。
至於有關「兩制」的基本立場則有:
(一)香港特區政府能享有認受權威以有效施政,處理香港的內部問題,不構成對中央政府的負擔。
(二)香港特區能落實高度自治,那可向國際社會證明中國政府對實施「一國兩制」的誠意及能力。
對北京政府來說,「一國」的四項及「兩制」的兩項立場,能同時達到就是最理想的。這些立場之間是有優次之分。有關「一國」的四項立場,對北京政府的重要性,是按次排列的。越重要的越在前,即第一項較第二項及以後的重要,第二項較第三項及以後的重要,如此類推。在後的立場,即使被逾越,只要在前的底線能守着,北京政府應仍可保障得到那條底線所要維護的利益。但越在後的立場,就意味北京政府需要直接在港發揮的影響力越大。北京政府當然是希望能達成「一國」的第四項立場,因那表示在其之前的立場也都可同時實現得到。
有關「一國」的立場,又必然是比「兩制」的兩項立場優先。這即是說,若二者有衝突,北京政府必先會實現有關「一國」的立場。北京政府有關「一國」的四項立場,未必與有關「兩制」的兩項立場有矛盾,但北京政府若在港直接的影響力越大,與「兩制」的兩項立場之間的張力,就也必然會越大。到達某個程度,那就很難共存了。
由於要實現「一國」的第四項立場,即北京政府要對香港的管治的重大事務上有實質的控制權,北京政府在港的影響力就要比第一至第三項為高,故與「兩制」的兩項立場之間出現衝突的機會就會增大。這從過去十多年北京政府實踐「一國兩制」的情況就可清楚看到。
過去在董建華做特首的時代,因董建華深得北京政府的信任,所以在表面看來,北京政府對港的官方立場只是「一國」的第三項立場,只是要確保香港的管治不會損害中央在港的利益。但因北京政府掌控着特首的選舉,令她所能完全信任的董建華當上特首,故實際上是在實行第四項立場。在零三七一大遊行之後,董建華不能主導香港管治,令北京政府要走到前台,第四項立場變成了實際及正式的官方立場。
在曾蔭權時代,北京政府對港的實質控制權越益擴大,而到了梁振英時代,更因特首弱勢,令北京政府直接控制香港的事務達到歷史新高。那無可避免地令「兩制」的兩項立場受到損害。「一國兩制」已發展至一個地步,若北京政府堅持要實現「一國」的第四項立場,那就要犧牲「兩制」的兩項立場,兩者已難再共存。在邁向普選,兩者難以共存的困難就更大了。
按這分析,在政改的爭議,對北京政府來說,最好的結果當然是維持現狀,即使是由「普選」產生特首,仍可保留着對香港重大事務的控制權。這當然是透過有篩選的提名制度,令任何會在普選中會當選的候選人,都不會脫離得到北京政府的影響力,這就可繼續實現得到「一國」的第四項立場。但這與「兩制」的兩項立場必會出現嚴重衝突。由有篩選的普選產生出來的特首,不可能享有足夠的認受權威,去有效處理香港的內部問題。結果是香港管治會成為中央政府的負擔。香港特區也難以落實得到真正的高度自治,中國政府未能向國際社會證明其對實施「一國兩制」的誠意及能力。
要實踐得到「兩制」的兩項立場,就一定要有真普選而不是北京政府所想的那種有篩選的普選。但在真普選的環境下,北京政府根本不可能守得住「一國」的第四項立場,但應還可實現得到「一國」的第三項立場。北京政府其實不需要一定要堅持「一國」的第四項立場,因只要能達到這第三項立場,「一國」的利益仍是有充份保障的。香港的發展已去到一個地步,北京政府必須作出抉擇,是要實踐「一國」的第四項立場,還是「兩制」的兩項立場。

戴耀廷
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佔中發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