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操車 五鐵人認罪

公路操車 五鐵人認罪

【本報訊】香港體育學院五名三項鐵人項目運動員,與教練在大埔汀角路進行單車訓練時,涉嫌未有使用單車徑,六人因而遭票控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其中四名學生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認罪後,各被判罰款200元,另一名被控學生則選擇以書面認罪。當日同往訓練的教練則未有到庭應訊,法庭需再次派傳票。
被票控的六名被告包括香港體育學院兼職教練林梓維(30歲)及兩男三女學生,即以書面認罪的學生謝俊賢(16歲)、選擇到庭認罪的學生李鈺盈(17歲)、吳睿琳(17歲)、盧劍瑩(16歲)及蔡家焯(18歲)。六人同被控於去年10月5日早上約10時半,在汀角路大埔段一帶沒有合理原因之下,在非單車徑的道路上踏單車。
案件編號:FLS1046-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