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郊野公園 漁署漠視委員

論郊野公園 漁署漠視委員

【本報訊】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昨天開會,正式討論是否將芬箕托、西流江及南山附近的「不包括土地」納入郊野公園範圍。有委員不滿漁護署未有將另外六幅已被認定不適合納入郊野公園的不包括土地交給委員會討論,會令公眾質疑未有盡責任研究。漁護署一再強調署方已作出決定,毋須委員再給意見,堅持不會改變初衷。

私人公司買地擴丁屋區

六幅被漁護署「叮走」的不包括土地,分別位於海下、白臘、鎖羅盆、田夫仔、北潭凹及土瓜坪。委員之一長春社副主席侯智恒稱,市民期望不包括土地能在委員會討論,「如果唔咁做,係陷委員會於不義」;另一委員綠色力量行政總幹事文志森稱,署方將六幅土地排除在郊野公園外的決定,支持數據不足。
漁護署助理署長沈振雄重申,法例列明委員只能就該署提出的議案提出意見,又指該署經已作出有關決定,不會再作改變,「係署方作出嘅專業判斷,同各位無關」。至於芬箕托、西流江和南山附近的不包括土地,署方指已根據保育價值、景觀及美觀價值、康樂發展潛力等準則評估,認為前兩者適宜納入船灣郊野公園,後者宜納入南大嶼郊野公園。
此外,土地正義聯盟發現,有私人公司董事聲稱是原居民代表,早年收購了不被劃入郊野公園的北潭凹土地,又向規劃處指有59個海外村民回流申建丁屋,終獲多批約31萬平方呎土地,較原村增大五倍,被質疑私人公司與原居民合作擴大丁屋區,變相令發展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