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18億公帑 明益地產商

補貼18億公帑 明益地產商

【本報訊】市建局在第二期觀塘重建項目中,破天荒首次動用公帑為發展商補貼近18億元,以興建住宅項目下的四層公共設施,理由是要增加發展商入標吸引力。市建局同時又表明會優先考慮曾有興建公共交通交匯處的發展商,有關注重建團體批評明益地產商,同時為中資財團鋪路。
市建局指,由於第二期發展是一個商住混合發展,故在住宅項目下會有一個四層高的建築物,當中包括可容納雙層巴士、多達兩層的公共交通交匯處,另有政府及社區設施和公共休憩空間。市建局土地及物業總監溫兆華指,今次標書會寫明要求發展商先完成該個四層高的公共設施,並列明要於中標後45個月內完成建設。

團體質疑為中資財團鋪路

溫兆華指為增加競爭吸引力,市建局會首次承擔該公共設施建築物的費用,計算通脹等因素後封頂價為18億元。局方否認明益地產商,強調做法只是確保施工時間和質素,並方便設施完成後會交還政府管理。市建局又表明優先考慮曾在過去15年在港或過去八年在海外有興建公共交通交匯處經驗的財團,相信可吸引內地發展商來港投標。
產業測量師溫偉明指,今次市建局的做法等同確保發展商有18億元的收入。關注團體「活在觀塘」發起人袁智仁指,若市建局只為公共設施在一定時間完成,只需列入標書,不明白為何要以公帑資助發展商。袁質疑市建局表明項目有助吸入中資發展商,「係想為內地資金中標而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