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有紋身的34歲的小學教師,現在我有兩個紋身,將來還會繼續紋,事實上我計劃紋更加多。在我的左前臂,我紋了三個女兒的中文名字,右前臂則紋了一隻帶有部落色彩的狼。我穿短袖T恤時,紋身便很容易會被看到,若你這樣做時,就要接納旁人有許多提問。我認識不少有紋身的人,他們都認同很多時候會遇到別人經常提問:紋身時痛嗎?(當然啦)花多少錢?(不少!)你在哪裏紋的?(中環的Tattoo Temple,與你期待的有所不同!Olivia 很不錯呀!)
作為小學教師,我經常被問到第四個問題:老師可以有紋身嗎?答案很簡單,為何不可以?紋身只是被畫在皮膚上的一個圖像和訊息,而且,我的紋身很容易就被上班服遮蓋,因為我永不會把紋身紋於手、頸或面上。香港的上班服裝規定不比英國的那麼嚴謹,但我仍然會穿有領的長袖恤衫,因為我的前臂有紋身,所以我不會把衫袖捲起(問題不大呀,冷氣可是神奇的發明)。
但我又會想,為何這是問題呢?我明白在香港,紋身總是令人聯想到三合會成員,但明顯地,我不是他們的一分子,而且紋身已成為流行文化。我視紋身為一門特別藝術,我花了很多時間搜集不同的紋身圖案與其含意,及找一個我不會後悔選用的紋身師。人們紋身的原因很多,有的是為紀念離世的人,有的是為人生大事作紀念,有的是為紀念重要的人,或有些純粹只欣賞其紋身作品。我的紋身的確代表了我的一部份,這些紋身(我已紋的和將會紋的)代表着我的三個女兒或我的某一方面,我並不認為這該被視作負面之事。
我對香港的教育制度有一樣不滿,就是它缺乏靈活性去包容不同風格的和不同的老師,然而,作為一個教育工作者,我的工作是擴闊學生的視野,讓學生有新意念和觀點,所以當他們在學校以外看到我的紋身時,我會如實回答他們的提問。
當然我知道有些人不太喜歡紋身,但我認為這應以「別人穿上你不喜歡的毛衣」般看待。你當然應有自己的觀點,但只要我的紋身沒冒犯任何人,那我不認為紋身是個問題。
儘管如此,我仍樂得把紋身遮蓋,直至大家與我的想法一致,因為紋身使我快樂,那是我所享受的。
(文章由英文原稿繙譯)
Piers Darkins
三女之父,本地小學外籍資深英文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