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難證明獲入伙紙前僭建

案件速遞:難證明獲入伙紙前僭建

【唐宮案】
【本報訊】唐英年妻郭妤淺僭建約道七號大宅案,曾參與工程的建築師等三名被告昨完成結案陳詞,案件定於4月9日裁決。辯方指於2007年取得入伙紙前,屋宇署等均派員巡查,業主及被告沒理由在當時冒險僭建,且巡查人員均沒發現僭建,直指控方沒實質證據證明僭建於獲入伙紙前建成。控方專家用唐宮石屎鑽芯樣本推算僭建時間,辯方認為不可靠,更引用龔如心與家翁爭產案的判詞,指處理科學證據要格外謹慎。結構工程師被告黃柏林(圖)的律師稱,郭與黃事前不認識,沒理由冒險聘黃參與僭建。
案件編號:KCS4906-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