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個年度財政預算案將於下周三(2月26日)發表,運輸署為避免市民趕在發表日前辦理車輛牌照和駕駛執照續期手續,作出特別安排。所有在發表日或之前合資格換領的車輛牌照,即6月25日或之前期滿、或已經期滿但車輛仍有登記的牌照,均可在6月25日或之前按現行收費續期4個月或12個月。
至於香港正式駕駛執照及駕駛教師執照,只要在發表日合資格換領者,即6月25日或之前期滿,或在當日前期滿不足三年者,均可在6月25日或之前按現行收費換領執照。運輸署發言人強調,有關安排純粹為紓緩可能出現的人龍問題而實施,與財政預算案內容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