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棄三千萬保釋金潛逃

內地女棄三千萬保釋金潛逃

【本報訊】內地女子涉嫌持雙程證來港洗黑錢100億元,被捕後自去年中還柙候訊,直至去年底在高等法院成功以巨額保釋金,即現金3,000萬元和人事擔保1,000萬元保釋外出,但是她最終棄保潛逃。裁判官昨天簽發拘捕令緝拿她歸案,並下令充公3,000萬元保釋金。
無業被告趙丹娜(21歲)被控一項洗黑錢控罪。控罪指出,趙丹娜在2012年12月6日至2012年12月21日期間,透過中國銀行戶口清洗800萬元黑錢。

涉洗黑錢100億

案件昨天於荃灣裁判法院再提訊時,控方進一步披露,被告以八個戶口洗黑錢100億元,索取法律意見後會將控罪增加至八項,案件將於高等法院審訊,暫時被告沒有任何在港資產被凍結。控方指出,被告去年6月起被還柙,去年12月獲准以3,000萬現金,以及兩名擔保人各提出100萬元現金及400萬元人事擔保,另須遵守不准離港及每天到警署報到等條件。不過,被告自今年1月7日起再沒有到警署報到,3,000萬元保釋金被充公。警方查問兩名擔保人亦無法得知被告去向。裁判官昨天下令兩名擔保人須於3月19日到庭,以決定是否充公他們的擔保金。
保釋金額除反映控罪嚴重性外,也反映法庭擔心涉案被告棄保潛逃的風險,以及其財政狀況。以往也有不少案件法庭定出大額保釋金,當中最高的為已故華懋主席龔如心,當年她涉偽造亡夫遺囑被刑事起訴,法庭定出5,500萬元現金保釋,打破香港開埠以來的紀錄。至於偽造龔如心遺囑的陳振聰的保釋條件,則是2,000萬元現金加2,000萬元人事擔保。此外,捲新地貪污案的郭氏兄弟的保釋金高達1,000萬,政務司前司長許仕仁則為50萬元。
案件編號:TWCC12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