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𨋢案工程師造假】
【本報訊】北角英皇道昌明洋樓去年3月發生墮𨋢意外,導致七人受傷。負責檢驗的註冊升降機工程師本應檢驗共長80米的纜索,惟他只檢驗其中90厘米,而且察覺不到升降機的懸吊繩索表面和曳引輪的繩坑已嚴重磨損,更簽署虛假的檢驗證明書。他昨天認罪,裁判官直指案情嚴重,將他還柙至下月5日判刑。
被告林志華(72歲)昨天承認三罪,案情指他在2012年11月21日替升降機進行檢驗時,沒有按規定檢驗升降機,察覺不到懸吊繩索表面和曳引輪的繩坑已嚴重磨損。惟被告仍簽發定期檢驗證明書,確認升降機操作安全。
辯方求情指,被告曾任職訓局導師,貢獻業界。事件對他造成精神壓力,須服食抗抑鬱藥。其他涉案工程人員鄒貴平(62歲)、承辦商信科工程和其兩名董事麥偉佳與勞志堅,則否認15項罪名,押後至4月29日作預審。
案件編號:ESS30751-68/13